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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家庭生活造就日後的性格和戀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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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家庭生活造就日後的性格和戀愛方式 Empty 童年家庭生活造就日後的性格和戀愛方式

發表 由 lung 周五 11月 16, 2012 6:43 pm

中國民間早就有“三歲看大,七歲看老”的說法,這與西方近代的心理學的一些有關理論驚人的相似。讓我們具體地看一看早期經歷是如何影響人的一生,特別是人的擇偶和婚姻關系的。
  
  一、依戀期:(0-18個月)
  當嬰兒出生前,母親的子宮為他提供了一個安全和舒適的生活世界。但是當他與母體分離後,即面對著一個陌生的世界,這一切都使他感到自己生存受到了挑戰。如果他在需要的時候立即能得到母親的奶頭和懷抱,他便感到回到了原來安全舒適的母體裏。在這一階段,生存是嬰兒生命的全部目的,對母親的依戀也就成為他的最基本的需要,如果這一需要不能得到滿足,即造成了嬰兒的心裏傷害。由於嬰兒對依戀的需要得不到滿足而造成的傷害程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人格類型並伴隨他們終生。

(1)兒童:對遺棄的恐懼
  一些母親對孩子依戀需要的反應不穩定:有時候能滿足孩子的需要,而有時候則不能。這樣的孩子不能建立起一個穩定的安全感,他一方面使出全身解數,努力地用哭鬧吸引母親的註意,從而使自己的依戀需要得到滿足,另一方面卻又為自己受到冷遇而感到憤怒。母親成為他的愉快與痛苦的同一源泉,他在生理和情感體驗上的愉快、滿足與憤怒、傷心交替出現,因而形成了他對母親的愛和恨並存的矛盾情感。這種兒童我們稱之為依戀兒童。
   成年:依戀型人格
  如果依戀兒的處境不能在後來的成長階段中得到改變,他們在這一階段中沒有得到的需要將會成為其基本人格特征而伴隨終生。在成年之後他們對依戀的需要始終存在,當他們進入了一個親密關系時,這種依戀傾向就會突出地表現出來。現他們在親密關系中的矛盾的中心不滿就是:“當我需要你的時候,你總是不在。”他們對親密接觸的要求似乎永無止境,每當他們認為自己被對方忽視的時候,便會感到被遺棄,就會憤怒,就會恐懼。他們往往表現出強烈的占有欲,要求對方時時刻刻的關註,不能容忍絲毫的忽視和冷遇。他們總是在埋怨對方對自己不夠關心,辜負了自己的愛,並總是試圖用生氣,吵鬧,和威脅等手段來迫使對方來關心自己,滿足自己的心理需要,這和他們在嬰兒時期用哭鬧的方式來獲得母親的關心是一樣的。由於強烈的不安感和對遺棄的的恐懼,他們心中充滿了嫉妒和猜疑,無論對方如何表白,他們還是難以給對方以信任。生氣,哭鬧,吵架,猜疑嫉妒都是他們表達愛的方式,歸根結底,這是源於他們早年對母親懷有的愛與恨的矛盾情感。



(2)兒童:對拒絕的恐懼
  另一種母親是持續的情感冷漠的媽媽。出於種種原因不喜歡孩子,這種母親對孩子在情感上是冷酷的,甚至很少願意去抱一抱孩子,打罵孩子也是家常便飯。這種母親的孩子我們稱之孤獨兒童,他們往往懼怕親密的接觸,雖然事實上他們也曾象其他兒童一樣需要媽媽的愛護,但是每次對母親依戀的渴望和要求都會導致心理上的痛苦, 因此他構造了一個不真實的自我,他們看起來很獨立,實際上是否定自我的需要,恐懼與他人接觸,其目的只是為了回避由此可能帶來的痛苦。這樣的孩子常常被認為是“好孩子”、“乖孩子”,媽媽為孩子早早就表現出來的“獨立性”而感到驕傲,在後來的生活中,孩子的這種所謂“獨立性”也許會受到社會的贊許,甚至他自己也會為自己的“獨立性”驕傲,但是婚姻生活裏有痛苦在等著他。
     成年:孤獨型人格
  如果孤獨兒童的生長環境不變,他在幼年時期的心理特點將隨著他的成長而成為他的人格中的基本特點,成為一種在人際關系中,特別是親密關系中的回避型人格。如同在幼年一樣,他否認自己的情感甚至物質需要。事實上他不是沒有親密的需要,而是在幼年時期把這種需要放棄了。他們的性格通常是冷漠甚至冷酷的,缺乏對生活興趣和追求。因為總是回避過多的親密接觸,他們顯得似乎很獨立。他們在配偶的選擇上往往與依戀型的人有緣份,其中的原因很簡單:依戀型的人往往較為主動,從而縮短了由於他的冷漠和退縮造成的距離空間,使他們之間的親密關系得以建立。當然,回避型的人在戀愛初期也會表現出一定的熱情,但是一但親密關系確立之後,因為過多的親近仍然是痛苦和恐懼的,他的冷漠退縮特點就會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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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五 11月 16, 2012 6:44 pm

二、探索期(分離期)(18個月-3歲)
   當孩子的生存環境穩定後,他們的興趣從如何吸引母親的註意力逐漸地轉向了周圍的世界,開始要離開母親的呵護去探索他的周圍空間了,這就是孩子的人生的探索階段。
   這時候的孩子一方面需要嘗試著越來越多的離開母親身邊,從而證實自己日益增長的獨立性,另一方面,他們心中充滿了對於未知的恐懼和失去母親呵護的不安全,因此他們同時又要求不斷地得到安全感。這是個矛盾的心理要求。
(1)兒童:對被控制的恐懼
   有一些溺愛孩子的母親可能在孩子的第一階段(依戀期)做得較好,可以較多地滿足孩子對依戀的需要。但是她在第二階段上往往出現問題。她可能過分呵護孩子,生怕孩子出現意外而過多地限制孩子的行動。她們總是在沖著孩子嚷嚷:“回來,那兒不能去。”“回來,那兒會摔倒的。”這樣,她就關閉了孩子通往外面精彩世界之路。她們這樣做,可能出於愛護孩子的本能,但更可能是出於自己對遭受孩子遺棄的恐懼,和自己對孩子的依戀,她不能忍受與孩子的片刻分離。孩子的反應可能有兩種:一種是孩子拒絕回到母親身邊,總是設法與母親保持一定的距離,逃離母親的控制。另一種則是雖然人回到媽媽身邊,但是情感卻對母親關閉了,即在情感上保持距離。我們常常可以見到一些孩子,他們充許媽媽抱,但同時總是把臉擰到一邊,不讓媽媽親,他們最擔心的是不要被媽媽控制和“吸收掉”。
     成人:回避型人格
   距離兒童長大以後成為回避型人格,他們的人際關系無論是身體還是情感都是疏遠的。他們通過各種方法來回避家庭生活:長時間忙於工作,喜愛經常出差的工作,喜歡參加各種室外活動,即便在家裏,也總是埋頭忙於各種事情也不願多坐下來陪陪自己的配偶。獨立型人格需要自己的空間,配偶的親密表示往往使他們渾身不自在。“你總是在控制我”,“你太粘人了”,“我需要一點自己的天地”,是他們經常發出的抱怨。他們與孤立型人格不同,孤立型人格否認自己對親密的需要,而回避型人格則會正面顯示他們對親密的需要。他們最喜歡那種來去自由的關系,當他們感受到了自己對親密的需要時,特別是當他們感到某種內疚或對遭到遺棄的恐懼時,便會從自己的小天地裏走了出來,向自己的配偶頻頻示好,去取悅對方。當他們的需要得到滿足後,特別是當他們感到了對方企圖保待這種親密狀態,或對自己有進一步需求時,他們便會立即退縮,甚至生氣:“你怎麽沒完沒了?你的要求得太多了。”迫使對方離開自己。等他們再次“出山”的時候,他們會“忘記”與對方之間的不愉快,會奇怪對方為什麽如此不高興。他們會試圖改變對方的情緒,或批評對方對自己的冷淡:“我都有沒事了,你怎麽還沒完沒了?”如果氣氛不能得到改善,他們會再次走回自己的小天地裏去。
  回避性人格的另一個類型是我們常說的“花花公子”類型的人。他們需要不斷地吸引異性的註意力,正如小時候需要不斷地吸引父母的註意力一樣,但是又不能保持與異性的關系。他們總是想方設法來獲得異性的愛,可是一旦進入一種穩定的愛情關系,他們很快就會感到厭煩,因為他們感到了被控制和被“吸收”的威脅,於是就又想方設法擺脫和終止這個關系。同時他們對依戀的需要並不因此而消失,他們就又開始了另一段戀情。對他們而言感情是矛盾的,既有對依戀的需求和對被遺棄的恐懼,也有對獨立的需求和對被控制的恐懼。如果一個母親在孩子的依戀期不能滿足他對母親的依戀要求,又在孩子的探索期嚴重地限制了他對獨立和探索的需求,那麽她就很可能造就了一個未來的感情不專一的“花花公子”。

(2)兒童:對失去的恐懼
   矛盾兒童的父母通常是那些缺乏耐心的人,他們總是想總是鼓勵甚至是強迫孩子過早地開始他們的探索和獨立階段,而忽視了孩子在離開父母之後又要回來以確認安全感的心理需要,使孩子在片刻的“探險”之後常常得不到父母的情感支持,從而破壞了孩子的安全感,他們常對孩子說:“去,自己一邊玩去!”“沒看見我正忙著嗎?”“你是個大孩子了,別老纏著我。”結果造成孩子對獨立的恐懼,害怕離開媽媽,這些孩子需要不斷反復地確證父母是否隨時都在關心著他們,愛他,他們總是眼睛盯著父母,唯恐自己稍有疏忽,父母就會消失。他們需要父母時刻都在身邊。他們使用一切手段來吸引父母的關註,他們與依戀兒童不同,生氣、哭鬧、抱怨不是他們手中的武器,相反,他們知道如何通過討好媽媽,作出好孩子的樣子,或者找出各種借口來得到母親的註意力。
     成人:追求型人格
  矛盾兒童到成年後即形成追求型人格,他們總是想出各種方法去保持與配偶的親密關系。與依戀型人格一樣,追求型人格也懼怕被拋棄。但不同的是,如果說孤立型人格是害怕被:“拉回家”,那麽追求型人格則是害怕“害怕找不到家”。對追求型人格來說下班回到家看到家裏的燈是黑的,早上看到配偶不在身邊都是很難以忍受的。他為了能夠保持與配偶的親密關系,總是力圖取悅對方,伺候對方,為對方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他們生怕與對方產生矛盾或不高興,因為他們怕對方離開自己,所以總是設法安排各種共同的事情:出外郊遊、看電影、逛街、上餐廳、運動等等。他們總是壓抑自己的需要,將對方放在首要的位置。他們不像依戀型人格那樣總是在抱怨生氣,他們很少抱怨生氣,總是努力抑制自己的不快,習慣於看著別人的眼色,生怕對方不高興。可是他們的種種努力往往並不討好,而是使對方感受到窒息,沒有一點個人的空間。對於失去的恐懼常常造成猜疑和嫉妒,他們十分留意對方的行蹤或者表情,對可能出現的所謂“第三者”非常敏感。這種人常常在暗暗地傷心落淚,感嘆“活得太累”。

三、自我的確認和能力的形成(3-7歲)
   這時的孩子開始體驗到了一個新的現實世界,他想要知道自己作為一個獨立的人,以周圍世界的關系究竟是怎樣的。他開始了自我形成的生命歷程。為此,他必須完成兩件事情,這些都會在一生中影響到他與於自我的關系和與他人的關系,這就是:(1)他必須在自己的內心裏建立起一個穩定和持續的自我形象,以及一個穩定,持續的他人(主要指親人)形象。(2)確定對自己的能力的自我評價,從而確立自己的自信心。
  
   (一)自我的確認:

在三歲之前,孩子在父母不在自己身邊時立即感到焦慮和被遺棄的恐懼。現在,大約在三、四歲左右,孩子仍像以前一樣,需要安全感。於是他就開始將父母的形象裝進自己的頭腦裏,以便使自己在離開父母身邊時仍然保持與他們的精神聯系,保持著心理上的安全感。由於孩子開始把自己從精神上與父母開始區分開來,換句話說,就是開始獨立了,他立即面臨的一個任務就是需要逐步地建立起一個關於自己的內心形象,孩子是通過遊戲來完成這一任務的。他們裝扮成各種動物、人物、卡通角色,等等,將特定的角色的特點經過自己的認同後組合成一個獨特的個性特點固定下來。孩子在扮演各種角色中尋找自我,形成自我。這時的孩子表現為非常地註意父母對自己所扮演的各種遊戲角色的反應,希望得到父母的認同,並強烈地希望和要求自己的父母與自己一起來玩遊戲。

(1)兒童:對羞辱的恐懼
    然而,大部分的父母對於這一階段的孩子方法是有問題的。這樣,孩子的人格就被按照父母的意願來扭曲形成了。
    我們中國人歷來講究對孩子的“家教”,於是很多父母對那些孩子表現出來的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和要求的行為特點和性格特點給予批評、拒絕、壓制或懲罰:“女孩子不要那麽瘋,醜死了!”“這些東西是女孩子玩的,你是男孩子,羞死了!”“不要這麽鬧,靜靜地坐在那兒才是好孩子,”好孩子應該這樣,好孩子應該那樣......。於是,孩子的人格就分裂成了兩部分:一個是受到父母和社會贊同和強化的部分,所謂光明面的部分,另一個是受到父母和社會否定因而被壓抑下去的部分,所謂“陰暗面”的部分。從此,孩子形成一個單一的,片面的人格,不再是一個擁有完整的自我的人。孩子會本能地對自己的“陰暗面”感到羞恥,甚至否定了它的存在。孩子將自己分裂成了“好的”和“壞的”,他會努力地壓抑自己的所謂“壞的”一面,表現自己的所謂“好的”一面,並將它作為自己唯一的自我形象固定下來。他總是在努力地控制自己,控制他的自然的人性中被否定和壓抑下去的部分不要“露”出來,以免受到羞辱。
    成年:古板的人格
    刻板的兒童到了成年之後即可能形成古板的人格,這種人性格固執,通常自我中心,缺乏靈活性,較少有感情的自然流露和缺乏同情心。他以自己的“精確的計算能力”和“邏輯性思維”以及高度的理智為驕傲,而以流露內心情感為恥。這種人顯得比較冷靜、理智、工作認真、一絲不茍、計劃性強,在社會的競爭中具有很強的競爭力,因此他們中的很多人常常事業成功,是公司或機構中的高層管理者或技術骨幹。他們的這些性格特點也往往吸引了很多那些性格上較為感性、不理智、依賴性強的異性。他們也往往會選擇一個與他性格相反的異性作為伴侶,因為她的身上具有自己失去的那些人格特點,只有與這樣的人在一起才會使自己感到生命的完整,即我們常說的“性格互補”。但是這些性格特征很快就成為配偶痛苦的源泉。要不了很久,他就會開始不斷地挑剔對方的毛病,正如他的父母當年對自己一樣,不能忍受對方身上的自然的、自發的和任何看起來“不符合理性”的東西。在他的生活中,一切事情都應該是預先設計和計劃好的,因此常常指責配偶:“頭腦不清楚”,“自己都不知自己想要什麽。”“好好想想再說。” 他們視配偶為自己的支配對象。他們通常情感冷漠,甚至不近人情。
    他們最怕丟臉,過分強調自我控制,認為做人不要隨心所欲,要有理性。他們把真正的自我深深地藏起來,於是顯得很有城府。在戀愛婚姻中他們控制欲很強,固執己見,並喜歡用冷漠來懲罰對方。

(2)兒童:對被忽視的恐懼
   另一些父母完全忽視了孩子的這種自我確認的重要心理過程,完全不在意孩子在玩一些什麽遊戲,對孩子的遊戲認為是幼稚可笑,不屑一顧,更不會對孩子在有些中扮演的角色給與積極的反應。如果父母從不參與孩子的遊戲,不給予肯定,結果,孩子缺乏自我認識,缺乏個性,他們總是表現出多重人格的特點,並在自己的不同人格特征中間徘徊不定。他們情緒往往不穩定,常會無道理的一會兒高興,一會兒悲傷,一會兒生氣。他們害怕被別人忽視,他們最受不了別人沒有把自己放在眼裏,因為這樣會為使他們不能感到自己的存在。
     成年:順從型人格
   不被重視的兒童在成人後常常會抱怨:“我不知道我是誰”,“我不知道我需要什麽”,“你無視我的存在”。他們沒有自己的思想、觀點、甚至情感,總是附和別人的想法,別人的情感,而不敢成為真正的自我,象變色龍一樣,隨時會根據環境來改變自己的顏色。他們總是在察言觀色,看著別人的臉色行事,總是過分地在意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和看法,對自我的認識完全依賴於別人的反應,他們的精力總是集中在如何能夠吸引別人的註意力和關註。他們最怕被忽視,不被關心和關註。他們做人的標準是不要出風頭,不要太有主見。他們總是努力地討好和取悅對方,相信只要對方高興自己就會得到關註、愛和幸福。然而無論對方給與他多少關註,他仍然在抱怨自己沒有被重視,沒有被愛,或沒有被承認。他們總是在抱怨對方控制欲太強,情感遲鈍,他們常說;“你從不關心我,什麽事情都要按你的意思去做。”



(二)能力的確定:

孩子在確定自我的同時,通常從四歲開始,試圖確定自己對外界世界的影響,看看自己的能力所能達到的範圍和極限。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獲得成功的程度取決於他們的自我評價。他們開始與同伴甚至父母競爭(如爭奪關註),炫耀自己的能力。他們嘗試做各種惡作劇,並註意觀察父母的反應。如果得到父母的贊許,他們就會進行更進一步的嘗試,直到受到父母的禁止或責罵,他們才會停止。
  
    (1)兒童:對失敗的恐懼
    有些父母對孩子的嘗試努力不是給與持續的鼓勵和強化,他們生怕孩子會由於得到過多的獎勵而“驕傲自滿”。當孩子考試拿了95分而歡歡喜喜地回到家,向父母報喜時,他們就會說:“這有什麽值得驕傲的,你怎麽不跟人家得100分的比?”由於父母的鼓勵和贊揚是如此的不易得到,孩子感到永遠不夠好,於是永遠在追求成功和贊揚。他們不能面對失敗,成功使他們自大,而失敗則是他們自卑和抑郁。但是無論多麽成功,他們都不能享受自己的人生,因為他們會認為自己還沒有足夠的成功。
      成年:強迫性競爭型人格
    這樣的孩子長大成人後,會成為一個狂熱的競爭者。他們往往事業成功,蔑視道德,缺乏同情心。他們總是指責別人不努力,太笨。他們生活的一切目的就是競爭,競爭,再競爭。只有在不斷的競爭中不斷獲勝,才能維持他們脆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因此不能容忍和承受任何失敗。他們做人的標準是不要失敗,不要犯錯誤,永遠在追求完美。因為他們深信:“如果我是最優秀的,就會得到愛。”他們在戀愛婚姻中總是要居高臨下,控制對方,家庭也是他們競爭的戰場,而對家庭的支配權就是他們競爭的目標。他們傾向選擇一個能力明顯比自己差的人作配偶,一方面要求配偶服從自己,崇拜自己,但又同時不斷地抱怨對方胸無大誌,太笨。


(2)兒童:對競爭的恐懼
    有些父母從不給與孩子鼓勵,總是在批評和指責。他們總是對孩子說:“你看人家xxx多聰明,xxx多優秀。”“這孩子好不了”“這孩子將來怎麽辦?”這樣的教育是孩子不知如何表現自己的能力,即使表現出自己的能力也往往不被父母認可;“學習不好,歌唱的再好也沒用。”“這都是些歪門邪道的玩藝。”孩子常常產生強烈的無助感和敵意。他們從不公開地與他人競爭。他們表面上從不競爭,也不願意參與那些與競爭有關的遊戲,但他們勝利的方法是如何讓別人失敗,如背後說一些壞話,告狀。他們為了避免失敗或批評總是回避做出決定,卻對別人的決定充滿了不滿或敵意,而且常常抱著幸災樂禍的心理,等著別人的失敗。他們缺少同情心和良心。他們回避一切競爭,卻總是在抱怨不公平。
      成年:巧妙的妥協型人格
    這些孩子長大後,如同他們小時候一樣,不喜歡參與具有競爭性的遊戲和運動。在人際關系中,喜歡當面奉承但在背後說別人的壞話,或用手段貶低和破壞別人的名聲和形象,使別人痛苦而從不自責。他們通常從事低於自己能力的工作。從不公開與看起來比自己能力強的人競爭。而是表示無興趣參與競爭,說:“我從來不願出風頭”然後通過貶低別人而達到自己的心理平衡。
    他們在戀愛中表現為表面上順從,實際上消極抵抗,或通過巧妙的手段來達到目的。他們總是指責對方太要強:“什麽都要聽你的”“你什麽都要占上風”。總是抱怨自己被控制,自己的能力不配對方承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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