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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湖隱士 - 岳飛、秦檜、趙構二十大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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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6 am

靖康元年二月,趙桓自作聰明,讓姚平仲去劫營。 劫營失敗後,趙桓和李邦彥等人慌了手腳,為了挽回和談,趙桓罷免了李綱,下詔割太原、中山、河間三鎮,並派人奉地圖去交割三鎮,秦檜當時被派去交割河間府。
回來後,禦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吳幵一同推薦秦檜(直到這個時候,「秦長腳」以前跑出來的一些關係才算是起到了一點作用)。 秦檜當上了殿中侍御史(正七品),不久,又遷為左司諫(正七品)。
有一點必須說明:秦檜現在的升官主要是因為國家急需用人,他又有一定的辦事能力和膽量,靠關係推薦是次要的。
當時,有不少差事沒人肯去幹,比如出使金營、充當割地使等,幹這種差事要麼可能有生命危險,要麼極易落下駡名。 和秦檜一樣是芝麻小官的李若水,還有一直受排擠壓制的宗澤也是在這個時候才被推薦出來為朝廷效命的。
這個時候敢站出來,是需要勇氣的。
到了靖康二年十一月,在金軍第二次南侵的狂濤惡浪中,北宋江山風雨飄搖。 趙桓將文武百官召集在延和殿,商議是否割讓三鎮,贊同割地議和的有七十人,其中包括宋朝有名的忠臣李若水。 以中書侍郎何栗為首的三十六人主張抵抗、反對割地,秦檜就是其中之一。 主戰派認為:不割地,金兵要來;割地,金兵還是要來。 更何況祖宗之地,尺寸不可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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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7 am

最後的結果是割地派占了上風。
然而金軍統帥完顏斡離不、完顏粘罕可不是真的要議和,他們用的是「以和談佐攻戰」的計策,是以和談來隱蔽進攻計畫。 就在這個月,完顏斡離不的東路軍兵臨東京城下。
和談的幻想破滅了,趙桓只好緊急起用主戰派,中書侍郎何栗升任宰相,秦檜作為主戰派的一員,從正七品的左司諫一躍而至從三品的禦史中丞,成為了朝廷的重臣。
東京外城被攻破後,秦檜一直在趙桓左右。
最早去金營談判的代表是宰相何栗,隨後去的就是李若水和秦檜。 要知道,這是入虎口,隨時都有被扣押的可能。
以上是秦檜上書以前他的經歷,從中已經能隱約看出這個人的一些特點:
秦檜是一個熱衷於功名的人,並為此孜孜以求(注意:不能簡單地把他這種人視為小人,岳飛也十分看重功名)。 在不得志時,能夠忍耐、等待時機,遇到機會敢於冒風險去追求。 這種人不是理想主義者,他們很務實。
秦檜是一個遇事先對情勢做出判斷,再認真思考、決定行動方案,然後才會付諸于行動的人。
秦檜是那種「自小讀通經史,長大亦有權謀」的人。 通經史,使他知大義;有權謀,使他在鬥爭策略上明顯高於一般的書生。
他兼具兩個方面的傾向,既有真才實學,又注重人脈關係。 秦檜是一個「環境決定型」的人,他會主動地去適應環境,同時也不可避免地被環境改變。
這種人,是那種「清濁咫尺隔、善惡一念間」的人。 如果走上正道,將是一個能力出眾的幹才,如果走上邪路,那就可能成為大奸大惡。

現在回到主題——秦檜看到了馬伸的議狀,他會怎麼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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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8 am

從「馬伸狀」和「秦檜狀」的迥然差異,我們不難分析出秦檜當時的心理——「馬伸狀」言辭太過激烈,他不願意把議狀就這樣遞上去。
以當時的情勢,這樣一份議狀很可能會招致殺身���禍,至少也會步孫傅、張叔夜的後塵。
秦檜顯然不願意去為君死節或伴君受難。 但同時,應該看到,秦檜也不願意奉張邦昌為君。
從「秦檜狀」中的落款——「試禦史中丞致仕秦檜」上看,他當時已經要求致仕。 (秦檜才三十七、八歲,離正常退休還早著呢。 )
當時,朝廷中有四十多位官員要求致仕,這四十多位顯然是把形勢看得十分清楚,對未來預測得很準確的人。
從封建的道德觀念來看,此時北宋大臣們最正確的選擇是死節,其次是與皇帝共患難,如果這兩點都做不到,那麼就必須致仕,這樣至少可以表明自己尚知君臣大義,懂得最起碼的廉恥。 另外,從利已的角度來看,致仕���是最好的選擇,奉張邦昌為君同樣存在很大風險。
張邦昌這個皇帝當得穩嗎?
別忘了,趙宋皇族中還有一條漏網之魚——康王趙構。 如果趙佶、趙桓被擄走或被處死,趙構繼承皇位是合法的,並且,京城外還有不少趙宋的宗室遠親,這不是完顏粘罕抓得盡、殺得完的(即「馬伸狀」中說的「天下之宗子不可滅」)。 從道義上講,張邦昌是沒有資格君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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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8 am

張邦昌雖然是前宰相,但論在官場中的根基,他是宰執大臣中最差的;論威信人望,也是相當低的;論政績功業,他是靠阿諛媚上,附會權幸爬上的,沒有什麼資本;論才幹學識,那就更平庸了。
現在,文武百官、東京軍民是迫于金國的兵城,把他推出來應付危局。 金軍班師之後,張邦昌的命運只怕是吉凶難測。 退一步說,即便張邦昌坐穩了皇位,現在要求致仕的官員先博取了忠義之名,等局面安定、形勢明朗之後,仍然有再出來做官的機會。
對局勢有判斷力的人,懂得權衡利弊的人,此時心裡知道什麼是上策。
當時,東京城裡的重臣中至少有兩個人審度了這種利害關係——禦史中丞秦檜和兵部尚書呂好問。
但這兩個人都沒能如願致仕,有人勸呂好問:「現在國家到了這種地步,你怎麼忍心丟下手不管? 」心存良知的呂好問思考再三,還是決定站出來周旋。
如果馬伸沒有在大庭廣眾之下讓秦檜表態,秦檜很可能縮一縮頭過去了。 但馬伸發舉動讓他想回避也回避不了了。
從道義上講,秦檜必須上議狀。 如果他拒絕了馬伸的要求,無疑是在文武百官面前表現自己貪生怕死。 他是台長,他知道對台諫官的道德要求是「文死諫」——寧可付出生命的代價也要堅持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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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9 am

秦檜畢竟良知未泯,並且此時利害關係又發生了變化——不聲不響地混過去已經不可能了,他只能豁出去了,所以他率領手下在眾人面前論列張邦昌附會權、蠹國害政,不可以為君。
看了馬伸的議狀之後,秦檜知道此狀一上,後果將是什麼,但他已不能反對了,至少在公開場合不能反對。
那麼私下裡再和馬伸去商量行嗎?
不行! 以馬伸的性格,一時間想說服他是不可能的。
但秦檜不想去送死。
怎麼辦?
結果我們已經知道了,秦檜偷偷把「馬伸狀」換了「秦檜狀」。 「秦檜狀」裡鋒芒棱角全部消失了,沒有了不屈服、要復仇的意思,更沒有半點警告、威脅的語氣,完全變成了「孫傅狀」那種乞求懇告。
秦檜不希望招來殺身之禍,並且最好不要步孫傅、孫叔夜的後塵。
前一個目的達到了,後一種命運卻沒能逃脫。
上面我們已經看到了,秦檜在面對這件事情的時候,有道德和利害雙重動機,但那種動機會占上風呢? 這要看他被抓到金營之後的反應了。
到了金營之後,其實秦檜還有機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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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9 am

《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靖康要錄》等史料中都記載著這樣一件事:
張邦昌登基後,上書請求完顏粘罕放歸扣押在金營的北宋大臣(其中只有吏部侍郎李若水已經死節)。 完顏粘罕臨班師前,的確放回了一批大臣,其中有尚書左丞馮澥、簽書樞密院事曹輔、禮部侍郎譚世勣、中書舍人孫覿等重臣。 但明確說出了幾個不能放的人——宰相何栗、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禦史中丞秦檜、禮部侍郎司馬朴。
請回顧一下孫傅、張叔夜到金營時的情景,完顏粘罕是極想收服這樣的忠臣為我所用的。
秦檜只要一屈服低頭,幾乎可以肯定他能夠回來。 甚至他只要像馮澥等人那樣,表示自己現在已經是「亡國之臣,慌迷不知所措」,也有可能被放回來。
但秦檜顯然沒有這樣做,他被完顏粘罕列入了黑名單。
臨到完顏粘罕班師前兩天,在眾大臣的建議和要求下,張邦昌利用給完顏粘罕餞別的機會,再一次提出請求——放孫傅、張叔夜、秦檜三人回來。
完顏粘罕大怒:「要這三個人回去? 難道又想重新立趙氏不成? ”
張邦昌嚇得不敢再說了。
從完顏粘罕的態度可以看出,秦檜在金營並沒有屈服,他的良知占了上風,他選擇了——忠,儘管這個選擇可能經過了艱難的內心掙扎,但他畢竟還是做出了絕大多數北宋大臣沒能做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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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9 am

儘管秦檜把議狀調了包,但如果公正客觀地評價,他應該算得上一個忠臣,雖然稱不上是忠貫天日。
人的道德水準,是有程度差別的。
根據靖康之難時北宋大臣們的表現,我們可以姑且將沒有變節的大臣分成四個等級:
一、以身殉國、為君死節:這種忠臣極少,用金兵話說:「南朝死節者,惟有吏部侍郎李若水一人」。
二、與君主同生死、共患難:這樣的忠臣也屈指可數,只有何栗、孫傅、張叔夜、陳過庭、司馬朴等少數人。
三、知道國家、君臣大義,但不願或沒有勇氣做出前兩類的選擇,只願在保全性命的前提下盡力而為,秦檜和呂好問屬於此類。
四、尚能知道起碼的廉恥,不與賣國者同流合污,退到一邊保全自己,(當然,有些鮮廉寡恥之輩出于利益動機也會這麼做。 )這樣的官員為數不少,代表人物是張浚、趙鼎(請回顧前文,他們在推戴張邦昌時逃入了太學,二人後來都做過南宋的宰相)。
秦檜本來是第三類,但命運的安排讓他要麼選擇成為第二類——與君主同生死、共患難,要麼屈服變節。
秦檜選擇了向前走一步。
如果說第三類是常人能做到的話,那再向前走一步就不一定是常人都能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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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02 am

對秦檜上狀一事,一直存在著不同的看法。
有人認為,秦檜此舉誠為忠義,如果他當時被完顏粘罕殺了,或者是後來死在了金國,則史家必會把他入《忠義傳》,真可謂「向使當時身便死,一生真偽複誰知? ”
秦檜後來的行為讓他的忠義之舉大打折扣,他不但隱瞞了換��「馬伸狀」之舉,還企圖否定馬伸等人當時聯名的事實,將忠義之舉攬入自己一人名下,並且還對僅剩的幾個知情者進行誣陷、迫害。
《揮麈錄余話》中記載的秦檜迫害何珫,應該是實有其事,只不過當時誰都不知道秦檜換掉了議狀,何珫也只是認為秦檜不該獨佔此功。 但他說秦檜當時是被馬伸逼不得已而簽名,則與事實不符,當時秦檜確實率手下當眾論列過張邦昌;何珫還稱秦檜簽名後,馬伸派人去送這份議狀,他這顯然是要突出馬伸的忠義勇為,但這一點很難讓人相信。 秦檜是禦史台的長官,率部下聯名上狀,理當由秦檜交吳幵、莫儔遞送。 當時金兵包圍著東京城,所有議狀肯定是由專門使節遞送,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出城到金營的。
這些不實之處,也給秦檜對他下手提供了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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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02 am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還引了《後錄》中的一段記載:
秦檜當權後,有一個叫姚宏的人曾托人找秦檜求官。
秦檜說:「姚宏這個人很不厚道。 當年姚廷暉(可能是姚宏之父)和我同在禦史台,我上書給完顏粘罕的時候,拉他來聯名,結果姚廷暉持牘而去,好半天都不回來,竟然不肯簽名。 姚廷暉是個純直之人,不是狡猾之徒,我聽說是姚宏給他出的主意,因此鄙視姚宏的為人。 ”
姚宏聽說後,對人說:「不是這麼回事,先人(指姚廷暉)其實簽了名。 (秦檜)這樣說我,其實是因為我知道當時的情況,現在我們看到的(秦檜的)議狀,與當時的原稿有很大不同,秦檜篡改語句,用來誑人。 他知道我見過原稿,所以忌憚我。 ”
姚宏的話後來傳到了秦檜耳朵裡,秦檜找了一個機會把他下了獄,姚宏後來死在了獄中。 (參見附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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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03 am

有人認為秦檜上書是在投機。
南宋羅大經《鶴林玉露》中說:「金雖不從,心嘉其忠,與之俱歸。 檜天資狡險,始陳此議,特激于一朝之諒。 」(「諒」在古漢語中有兩個意思:1、誠信;2、相信。 )
這是以秦檜後來的行為來推測他上狀的動機,此論恐怕難以成立,照這個邏輯,李若水、孫傅、張叔夜只怕也難逃投機的嫌疑。
也許完顏粘罕對忠臣是心懷欽佩的,但這決不等於他就會善待北宋的忠臣。 此時,完顏粘罕看中忠臣,是看中如果忠臣都能變節屈服,那對他扶植傀儡皇帝有極大的益處。
這從他對待李若水、孫傅、張叔夜的態度上可以看得很明白——儘量爭取能為我用,不能為我所用,則要麼帶走,要麼殺掉,決不能留下來壞事,他殺李若水就是明證。
更何況此時的形勢比孫傅上狀時還要嚴峻,完顏粘罕已經放出了話:「再不推戴就要屠城! ”
不用說對形勢有一定判斷力的秦檜,任何人再「天資狡險」,也還不至於敢走這種刁鑽古怪的險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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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0 am

疑案四岳飛犯法

建炎元年冬,東京留守宗澤處理了一件違反軍紀案——秉義郎岳飛犯法,按律當斬!
岳飛當時是河北招撫司都統制王彥部下的一員裨將。 王彥,字子才,河東上黨人,南宋初抗金名將,自小性格豪縱,喜讀韜略之書。 父親認為他將來必能有所成就,讓他到京城入了弓馬子弟所,成為一名武學生。 幾年後,經過徽宗趙佶親自閱試,錄為下班詆應,後來曾跟隨種師道兩入西夏,立下過戰功。
靖康元年,金軍大舉南侵,王彥慨然棄家,向朝廷請纓討賊。 北宋亡國後,投到河北招撫司張所麾下,任都統制之職。
根據岳飛的上級——王彥的禀報和留守司的調查,岳飛至少犯了兩條死罪:
1、岳飛違抗大將指揮,擅出號令,依法當斬。
2、岳飛率所部背離主將,自成一軍,依法當斬。
岳飛本人對以上情況也予以了承認。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以上兩條在任何時代、任何軍隊裡都屬極嚴重的犯法行為。
東京留守宗澤素來以剛正嚴明著稱,這樣的案件擺在了他的面前,誰都認為,岳飛必會被軍法處置。
然而,事情並不如人們所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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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史料中相關記載

《宋史·宗澤傳》:
秉義郎岳飛犯法,將刑,澤一見,奇之,曰:“此將材也!”會金人攻汜水,澤以五百騎授飛,使立功贖罪。
飛大敗金人而還,遂升飛為統制,飛由是知名。

《宗忠簡公集》卷七《遺事》:
時岳飛偶犯,有司欲正典刑。 公一見,奇之,曰:“此將材也!”留軍前。 適羽報敵犯汜水,遣飛為踏白使,以五百騎授之,公語曰:“吾釋汝罪,今當為我立功!”且戒無輕鬥。
飛禀命即行,凱還,補為統領,後遷[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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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1 am

宗澤讓人把岳飛帶上來,喝斥道:“七尺男兒,當報效國家,大丈夫戰死沙場才是死得其所,你卻要因犯軍法而斬首,愧對國家,也負了父母養育之恩,你不羞愧嗎?”
岳飛答道:“大人若能讓岳飛死在兩軍陣前,岳飛感激不盡。”
宗澤道:“岳飛,你是一個難得的將才。國家正在用人之際,我不殺你,你要竭盡全力報效國家,戴罪立功!”
岳飛給宗澤叩了幾個頭:“宗留守的話,岳飛銘記在心。末將死罪雖免,但法不可廢,請宗留守責打。”
“你想挨一百軍棍?”宗澤笑了笑:“金兵馬上就要南侵,打得你皮開肉綻,你如何上馬迎敵?先削去你統領之職,這頓責罰暫且給你記下。”

一心要報國的岳飛,既然在抗金名將的麾下效命,卻為什麼要去犯軍法?
這其中有什麼曲折的內情?
一向公正嚴明的宗澤為什麼要對岳飛網開一面?
青年岳飛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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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魯肅王文憲公文集》卷一四《宗忠簡公傳》:
十二月,虜駐兵於河之北,稍稍南渡,西犯汜水,北侵胙城,時擾滑、濬。 ……初,岳飛犯,有司將正典刑。 公一見奇之,曰:“此將材也!”不加之罪,留之軍前。 至是遣為踏白使,以五百騎授之,曰:“汝罪當死,吾釋不問,今當為我立功。往視敵勢,毋得輕鬥!”
飛謝罪禀命,鼓勇而前,竟與虜接,敗之。 公喜,(補為)統領,後遷統制,自是每出必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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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4 am

一、岳飛出生
岳飛,字鵬舉,河北相州湯陰縣人,生於崇寧二年(公元公元1103年)二月十五日。
我們要了解岳飛早年事蹟,主要依靠岳飛之孫岳珂編著的《鄂國金佗稡編》、《鄂國金佗續編》(亦合稱為《鄂國金佗稡、續編》、《鄂國金佗稡編續編》)。
岳飛死後,其第二子岳霖一直蒐集父親的事蹟資料,岳霖死前,把這些資料交給了兒子岳珂。 岳珂又經過四處搜求,終於著成了《鄂國金佗稡編》、《鄂國金佗續編》兩書,這兩部書是研究岳飛的重要史料,價值極高。
在《鄂國金佗稡編》中有一篇《鄂王行實編年》記載了岳飛一生的事蹟。
作為岳飛的孫子,岳珂在書中有些地方卻並沒有做到史學要求的客觀、公正、嚴謹。 一方面他採用了“春秋筆法”,“為尊者諱,為親者諱”,隱去了一些他認為有損祖父形象的事情;另一方面,他把一些明顯虛構、誇張的事件寫入書中來美化岳飛。 所以看這部書時,必須與其它的史料相參照,有的地方要認真辨析。
在《鄂王行實編年》一開始,岳珂講了兩則故事:
1、岳母(姚氏)懷孕的時候,有一位老人從她家門前經過,聽見了姚氏說話的聲音,說道:“你生的男孩,將來會以功名顯世,位至公孤。”話音剛落,那老人突然不見了。
2、岳飛出生不久,黃河決口,洪水洶湧而至,岳母抱著襁褓中的岳飛坐在荷花缸中逃生。
這兩則故事純屬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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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鄂王行實編年》所記岳飛出生《鄂王行實編年》卷一:
先臣方在孕,有老父過門,聞姚氏之聲,曰:“所生男也,他日當以功名顯世,位至公孤。”父因忽不見。

未彌月,黃河決內黃西,水暴至。 姚氏倉皇抱襁抱,坐巨甕中,衝濤而下,乘流滅沒,俄及岸,得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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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5 am

岳飛出生於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二月十五日,而《宋史•徽宗紀》、《宋史•五行志》、《宋史•河渠志》及《宋會要輯稿》等各種史籍中都沒有黃河在崇寧二年決口的記載。 按理說,黃河決口乃是大事,史書不可能全無記載。
更何況岳飛出生於農曆二月,這時正是早春,江南應是草長鶯飛,而黃河以北冬寒還未褪盡,枯水期剛過,決不是洪水氾濫的季節,如果黃河真的在早春決口,如此罕見的災難,史書中又焉能不記載?

虛構這種故事其實是中國古人宿命論思想的體現,但凡卓越的人物,一般都會給他編一些高人預言、大難不死的神話傳說,以顯示他生來就與眾不同。
《鄂王行實編年》中還說岳飛“書傳無所不讀,尤好《左氏春秋》及《孫吳兵法》,或達旦不寐。”
這其實也頗不可信,岳飛出生於貧苦農家,宋朝的教育雖比此前歷代都要發達,但還沒到“希望小學”全面普及的時代,農家子弟能得到的教育相當有限。
貧苦農家不敢指望兒子能學業有成,將來考科舉、中進士,只希望能多少識點字讀點書,所以儘管岳飛好學,但貧寒的家境無法支持他把學業繼續下去,他文化程度不可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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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鄂王行實編年》所記岳飛讀書
    先臣少負氣節,沉厚寡言,性剛直,意所欲言,不避禍福。 天資敏悟強記,書傳無所不讀,尤好《左氏春秋》及《孫吳兵法》,或達旦不寐。 家貧,不常得燭,晝拾枯薪以自給。 然於書不泥章句,一見得要領,輒棄之。 為言語文字,初不經意,人取而誦之,則辨是非,析義理,若精思而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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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5 am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O八引《林泉野記》:“飛略知書傳,禮士恤民。”岳飛是在成為將領之後,才自己創造出了學習的條件。 他的幕僚中有大量文人,並且岳飛還極喜歡與文人交遊,所以文化水平得以不斷提高。

一個從小沒有條件讀書的人,成年後還能自覺地不斷去學習,這其實更加難能可貴,當然,這是我們當代人的看法。 在宋朝,岳珂諱言祖父貧賤的出生,卻也在情理之中。

他對岳飛的美化,此後又加上小說家的演義、民間的造神,後來到了《說岳全傳》裡,把歐陽修、王安石學習的故事稍加改變,安到了岳飛身上。

就這樣,一個出生於社會底層的少年,其真實生活狀態完全被歪曲了,而當時的社會現狀卻在無形中被美化了。

在《鄂王行實編年》中,岳珂對岳飛給人當佃戶的經歷也隻字不提。
岳飛家是四等戶。 宋朝將有土地的民戶分為五等:一等戶為上戶,是擁有大量土地的官僚、地主。 二、三等戶為中戶,大多是有五十至七十畝田的小地主、富農和自耕農的上層,四等戶、五等戶為下戶,土地多的三五十畝,少的才五、七畝,有的靠耕種自有土地勉強維持生計,有的必須去租種大戶的土地,成為半自耕農半佃戶。
岳飛的父親岳和守著些薄田勤耕苦種,如果風調雨順,收成好的話,也僅僅能勉強維持一家人的衣食。 一遇收成不好,家裡的糧食就不夠吃了,有時一天就只能吃兩頓飯,而且還經常是小米野菜粥,只能求個半飽。 一家人也只能盼老天開恩,等到秋天有了好收成,能夠一天吃上三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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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鄂王行實編年》中關於岳飛家境的記載自先臣成而下,皆以力田為業。 及先臣和時,有瘠田數百畝,僅足廩食。 河北屢歉,飢者多。 先臣和常日以脫粟數升,雜蔬為糜,與家人旦暮食,取半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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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7 am

岳飛十幾歲的時候,到相州韓魏公家當了一名佃戶,靠耕種謀生。 韓魏公就是北宋仁宗、真宗、神宗三朝宰相韓琦,韓家是相州有名的豪門大戶,屋宇千間,樓閣錯落,藏書盈室,鐘鳴鼎食。

最讓岳飛受到觸動的是這豪門大戶的氣派,人世間的等級之分。 自己是微賤的農夫,人家是詩書官宦門第,按當時的禮節,岳飛每次見韓家子弟都要跪拜。
自己勤耕苦種,不過是掙一口飯、一身衣,還到處被人輕視,而人家從來不會為衣食而勞碌,整日里吟誦詩書,走到哪裡都受人尊敬。
岳飛也許就是在這時立志——有朝一日,一定要立功名、成事業,擺脫微賤的農夫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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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關於岳飛當佃戶的記載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O七引《岳候傳》:
候名飛,字鵬舉,相州人也。 少為韓魏公家莊客,耕種為生。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O八引《林泉野記》:
飛,相州人,為韓魏五家佃戶。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八:
飛,安陽人,嘗為人庸耕,去為市遊徼,使酒不檢。

《朱子語類》卷一三二:
岳太尉飛本是韓魏公家佃客,每見韓家子弟必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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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7 am

岳和與妻子姚氏都是老實本分的人,老實這個詞用在社會底層,就還會有另外一個重要的涵義——受到欺壓無力反抗也不敢反抗。
岳飛從小就看到官府衙門的人催稅租,巧立名目來索要錢財,自己的父親對他們處處陪著小心,不敢怠慢。 岳和家時不時地還要受鄉里的豪強無賴欺壓,岳和也只能忍氣吞聲。
天性剛強的岳飛從小心中就萌生對這種不公平世道的憤恨,隨著年齡的增長,經歷的增多,這種憤恨也於日俱增。 他天生神力,自小喜歡舞槍弄棒,少年時就希望自己能有一身出眾的武藝,將來憑此去爭回公道。
湯陰縣有一位名叫周同的武師,此人武藝高強,尤以箭法出眾,嗜武如命的岳飛慕名來找他學習射箭。

來找周同學箭的人很多,然而能學到精膸的卻還沒有。 周同心裡頗為希望有人能傳承自己的技藝,但一直還沒遇到合適的人選。
岳飛去拜訪周同的時候,周同正給眾人演示箭法,他拿來一張硬弓,掂箭在手穩穩地將弓弦拉滿、瞄準箭靶“嗖、嗖、嗖”連發三箭,全部都穩穩地釘在了靶心之上,四下里眾人齊聲喝采。
周同道:“你們看見了嗎?這樣才算是射箭。”
“我來試試。”岳飛走了出來。
周同把手裡的硬弓往岳飛面前一遞:“你可用得了這張弓?”
岳飛也不答話,伸手接過了弓,搭箭上弦,輕鬆自如地拉滿了弦,射出一箭,那箭“嗖”地飛向靶心,不偏不倚正好射在了周同剛才釘在靶心的箭的筈(箭尾扣弦的部分為筈)上,一下將箭桿劈開。
眾人先是一驚,接著爆發出一片喝采聲。
岳飛又彎弓射了一箭,靶上又有一支箭被射中箭筈,劈開了箭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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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8 am

周同大吃一驚,此人箭法如此了得! 技藝雖未到達爐火純青,但其天賦已經是天下少有,只要假以時日,面前的這位青年將來的造詣一定會在自己之上。 他甚感欣慰,自己老了,但技藝終於有了最好的傳人。
岳飛本來天賦極高,一經名家點撥,立刻就能領悟到要領。 數日之間,周同就將畢生的技藝和經驗傾囊傳授給岳飛。 周同將自己心愛的兩把弓贈給了岳飛,讓他回家後用心練習,並勉勵岳飛將來馳聘疆場,建功立業,不枉男兒一生。
不久,周同病死。
岳飛是一個知恩重義的人,他覺得一般人傳授技藝,對看家絕技都會有所保留,而周同卻待他特別好,不數日就將其畢生所學傾囊相授。 現在周同死了,岳飛無以為報,只能常到墓前祭奠。 每次去,岳飛都要買一些酒肉,有時沒錢,就賣掉一、二件衣服。

到了周同墓前,岳飛先從背上取下周同所贈的弓,射三箭,意思是讓周同知道,自己已將他傳授的箭法練得越來越精準。 然後又跪在墓前,把酒灑在地上,把肉埋進土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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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鄂王行實編年》記岳飛學箭生而有神力,未冠,能引弓三百斤,腰弩八石。 嘗學射於鄉豪周同。
一日,同集眾射,自眩其能,連中的者三矢,指以示先臣,曰:“如此而後可以言射矣。”先臣謝曰:“請試之。”引弓一發,破其筈,再發又中。 同大驚,遂以其所愛弓二贈先臣。 後先臣益自練習,能左右射,隨發輒中。 及為將,亦以教士卒,由是軍中皆善左右射,屢以是破賊鋒。
同與先臣別,未幾而死。 先臣往吊其墓,悲慟不已。 每朔望則鬻一衣,設巵酒鼎肉於同塚上,奠之而泣。 引所遺弓,發三矢,又泣,然後酹酒瘞肉於塚之側,徘徊悽愴,移時乃還。
衣就盡,先臣和覺而索之,默不言,撻之亦不怨。 後伺其出而竊從,往視之,盡見其所為,乃問之曰:“爾所從射者多矣,獨奠泣於周同墓,何也?”曰:“飛向者學射於周君,而特與飛厚,不數日,盡其道以歸。念其死,無以報,聊於朔望緻禮耳。”又問其故,曰:“射三矢者,識是藝之所由精也;酹酒瘞肉者,周君所享,飛不忍食也。”
先臣和始甚義之,撫其背曰:“使汝異日得為時用,其徇國死義之臣乎!”先臣應之曰:“惟大人許飛以遺體報國家,何事不敢為!”先臣和乃歎曰:“有子如此,吾無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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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8 am

岳飛十六歲就娶了妻,妻子劉氏。
岳飛的青少年時代並不是是完美無缺的。 岳珂在《鄂王行實編年》里當然會把岳飛青年時代的毛病一概隱去,然而,出生於社會底層的人往往都會不同程度地烙上社會底層的印記。

青年岳飛的確有酗酒的惡習。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八載:“飛,安陽人。嘗為人庸耕,去為市遊繳,使酒不檢。”

岳飛當過遊徼(遊繳”即弓手,是宋朝職役的最下一級,由四等戶承擔),主要職責是“逐捕盜賊”。岳飛的神力和身手有了用武之地,但他酗酒的惡習也從這時候越來越嚴重了,經常喝多了酒以後打架鬧事。

在岳飛成為一軍將領後,他還因酗酒闖過一次大禍。 岳飛駐軍南昌時,曾在一次喝醉了酒之後,把江西兵馬軨轄趙秉淵痛打一頓。 幸好趙秉淵身子骨結實,沒被打死。 此事後來一直報到了皇帝那裡,如果不是國家在用人之際,岳飛很可能是要遭到嚴懲的。 皇帝當面訓誡了岳飛,岳飛自知錯責,從此戒酒,而他的確有超乎常人的意志力,此後真的滴酒不沾。 到了北伐大捷的時候,眾將擺酒慶功,岳飛堅持不飲,說出了他那句名言:“直搗黃龍府,與諸君痛飲耳!”

這才是真實的岳飛,他不是完人,他的人格完善也有相當長的過程。
高尚不是天生的,英雄其實往往是這樣一種人——他們可能會有這樣那樣的毛病、弱點,甚至也可能會誤入歧途,但最終憑著向上的心,走出了輝煌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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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10:19 am

二、三次投軍

儘管岳飛身上有不少毛病,但岳飛的外公姚大翁特別喜歡這個外孫,他覺得岳飛是個習武的好材料。 宣和四年,他特意給岳飛找當地有名的槍手陳廣,讓他傳授岳飛武藝。 憑藉先天的資質和後天的苦練,岳飛很快就成了一縣無敵的好手。

同時,岳飛的箭法經過幾年的用心揣摩、刻苦練習,練就了左右開弓、百步穿楊的絕技。 他能引三百斤的硬弓(宋朝的一斤約合現在的一斤二兩),開八石(宋朝一石約合現在的一百一十斤)的腰弩。
就在這一年,岳飛聽說國家興兵北伐幽燕,他就躍躍欲試,後來又聽說童貫在前線連吃敗仗,心中不禁憤憤不平——偌大國家卻讓一個太監去統兵,自己有一身本領卻無用武之地。
童貫、劉延慶此次大敗還造成了一個危險——遼軍會不會乘勝南下——這不可不防,趙佶命河北各地帥臣趕緊召募兵士,預做準備。
河北真定府路安撫使劉韐張榜召募“敢戰士”(相當於現在的突擊隊員),此榜一出,岳飛立即前來應募。 岳飛在湯陰縣已經是小有名氣,到了劉韐的軍中,憑藉著出眾的武藝,先當上了一名小隊長。
岳飛時時打聽出兵的消息,等得已經有些急不可耐了,而就在這時,他突然接到了父親岳和的死訊,按當時的規定,父親死了,兒子必須守喪三年。 岳飛來不及等到任命文書的下達,就奔喪回了湯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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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鄂國金佗續編》卷二八《孫逌編鄂王事》:
岳王飛,字鵬舉,相州湯陰縣人。 母家姚大翁甚喜其為人。 宣和四年,令槍手陳廣以技擊教之,一縣無敵。

《行實編年》卷之一:
真定府路安撫使劉韐募敢戰士備胡,先臣首應募,韐一見,大奇之,使為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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